「銀行新聞」限貸令對我國銀行產業及不動產市場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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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央行於112年6月15日的理監事會中,決議暫緩升息,但基於對金融業授信風險控管的必要性,央行針對房市交易的主要熱區,即六都以及新竹縣市,新增了<自然人購買第二戶貸款成數7成的上限>之規範。緊接著於前述規範滿一年後的113年6月16日,為了抑制持續高漲的房價,央行更進一步限縮了自然人購買第二戶的貸款成數上限,將原本的上限從七成,調降為六成,此舉對整個不動產市場,造成不小震撼。

然而,根據最近一次央行公開的理監事會議事錄,顯示部分理事在對於金融危機發生,多與不動產市場相關的疑慮下,幾乎一致贊成採取新的信用管制措施,為的就是希望有效降低銀行未來的授信風險。

對於央行此舉,過去在銀行業放款徵審業務領域,具有十分豐富經驗的駿寶教育學苑營運長陳峰老師表示,央行站在銀行授信風險控管的角度,恐發現到銀行業之不動產放款餘額,不但有明顯續增的跡象,且該項目的放款餘額總數占整體總放款餘額更是偏高,因此,為了避免銀行承作不動產放款之比重過高,導致資金過度集中在不動產市場,不利於風險控管,故央行必須對此採取因應之道。

至於限貸令對於整個銀行產業及不動產市場可能造成的衝擊,一直專精於財務金融相關專業課程教學工作的駿寶教育學苑策略長林元老師表示,這一波限貸令,其實是銀行業自行依據銀行法第72條之2的規範所實施的,並非完全由央行一手強勢主導。

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然而,拜新青安政策所賜,全台不動產市場交易不斷升溫,導致各大銀行之不動產放款餘額逼近滿水位,迫使銀行業在必須遵守銀行法第72條之2的天條規範下,不得不祭出限貸令,來為持續上衝的不動產放款業務踩煞車,以避免誤觸銀行法。

然而,銀行業為了避免觸法,透過限貸令來踩剎車,卻也對整個不動產市場交易,造成了衝擊。其中,有不少購屋者在與建商簽妥買賣契約後,因限貸令而無法順利取得購屋款項,故未能在期限內付款給建商的影響下,導至欲購買的不動產物件無法順利交屋,而陷入可能違約的窘境,造成各個縣市之不動產市場,均陸續出現不少延後交屋或取消買賣的案例,甚至有不少是買方必須斷頭賠給建商。

換言之,限貸令的影響力,仍在持續發酵當中,除了上述的新成屋買賣,中古屋買賣市場,也是受限貸令衝擊的另一目標。由於中古屋買賣的普遍特性為”即買即貸”,故也難以逃脫此波限貸令的影響。

然而,林元老師也認為,自從新青安政策實施以來,便存在許多利用人頭冒貸的違規案例,而銀行業所祭出的限貸令,等同於順勢減少潛在的違規人頭戶,且在銀行業未來對於不動產放款資格之徵信審查,更趨嚴格下,能使現行的所有優惠房貸政策,從原本的市場亂象中,逐步導回正軌,無論是對房價走勢,或對市場交易習性的影響,未嘗不是一種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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